10月9日,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獲悉,近日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終審判決中,合肥市知識產權局處理專利侵權糾紛的行政訴訟案獲勝,實現全省知識產權行政裁決獲司法判決支持的零突破。
2020年6月,專利權人安徽某包裝科技有限公司向合肥市知識產權局提出同行業(yè)的另一企業(yè)侵犯其一種包裝袋電子監(jiān)管網碼的印刷方法發(fā)明專利侵權糾紛處理請求。該局受理后,依照《專利行政執(zhí)法辦法》有關規(guī)定快速立案,并組成3人合議組,依法進行了現場勘驗、口頭審理、調解程序等。
經調解不成該局遂于2020年8月21日認定被訴侵權產品沒有落入涉案專利保護范圍,作出安徽某印務有限公司侵權行為不成行政裁決。投訴人不服合肥市知識產權局作出的行政處理決定,于2020年9月向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提起該局組建之后知識產權領域里首起“民告官”行政訴訟。
合肥市中院經審理認為:合肥市知識產權局作出的專利侵權處理決定,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正確,程序合法,于2021年2月判決“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該公司不服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判決后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最高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后,于2021年9月3日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二審判決終審判決。至此,歷時近2年,始于行政機關對專利侵權糾紛作出行政裁決,最終經最高人民法院二審判決結案,該案行政和司法所有的三個程序都走完,終于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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