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產品不僅存在諸多質量問題,也嚴重損害企業(yè)品牌形象!感謝檢察機關為保護企業(yè)知識產權所作的努力。”近日,江蘇省南通市通州區(qū)檢察院檢察官對辦理的一起假冒注冊商標案件被害企業(yè)大成食品(亞洲)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成公司)進行回訪,公司法務部負責人對檢察官連聲表示感謝。
大成公司作為國內知名雞肉制品等食品制造企業(yè),年銷售額近100億元,是國內華萊士、德克士等快餐連鎖店的雞肉供貨商之一,在業(yè)內享有較高聲譽。段某在江蘇省徐州市經營一家食品制造有限公司,主要從事冷凍食品生產加工和銷售,公司也注冊自己的商標,但銷路一直不佳。2017年底,居住在南通市崇川區(qū)的朱某某與他取得聯系,提出假冒大成品牌制作食品牟取利益的“金點子”,兩人一拍即合。
隨后,朱某某從他人處分別購進假冒的印有大成注冊商標的包裝袋和紙盒子,段某將自家生產以及散裝的鹽酥雞、月亮燒等產品發(fā)送到朱某某的冷庫中,朱某某安排工人進行改包,制成冒牌食品進行銷售,嚴重損害了大成公司名譽和消費者權益。
發(fā)現有假冒公司注冊商標的食品在南通地區(qū)流通銷售,大成公司立即報案。南通市公安機關遂以涉嫌假冒注冊商標罪立案偵查,并于2019年4月將朱某某等人抓獲歸案。
經南通市檢察院指定管轄,通州區(qū)檢察院第一時間派員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取證。審查起訴階段,辦案檢察官依法告知大成公司相關權利義務,并與大成公司就該商標權的歸屬、涉案金額鑒定等具體情況進行溝通。
“檢察官,你們認定我非法經營額40余萬元,我不認可。我賣的鹽酥雞也不全是假的,而是真假摻著賣的,沒有賣到這么多錢。”在案件即將移送起訴時,朱某某突然對其先前交代的制假售假情況提出異議,并提交大成食品進購憑證作為新證據,案件陷入僵局。
為了查清事實真相,承辦檢察官立即通知公安機關向朱某某下屬員工、食品經銷商、下游買家等進行核實。結合下游買家等證人證言以及朱某某先前供述從未提到真假摻賣的情況,經補充偵查和檢察官認真比對,辦案檢察官認為,朱某某提供的證據僅能證明其進購過正品大成食品,但不能證明銷售給本案中的下游買家。朱某某對外銷售價格均明顯低于市場進價,虧本出售也不符合常理。同時,在其倉庫及下家處扣押的涉案鹽酥雞也全部都是假冒產品。通過檢察官釋法說理,朱某某最終承認犯罪事實,并自愿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
2020年8月14日,通州區(qū)檢察院依法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對朱某某、段某等人提起公訴,法院一審分別判處被告人朱某某、段某等人三年至一年六個月不等刑期。一審判決作出后段某不服提出上訴,2021年6月8日二審法院裁定維持原判。
“案件辦結了,但案件辦理的‘后半篇’文章還要做好。”據通州區(qū)檢察院第二檢察部主任顧艷霞介紹,該院還與大成公司企業(yè)管理人員“面對面”交流,提出企業(yè)經營管理過程中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建議和維權措施。根據檢察機關建議,大成公司進一步優(yōu)化公司商標保護制度,成立專門維權小組,在發(fā)現侵權后及時制止并向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投訴或向法院起訴,同時大成公司對產品包裝進行升級迭代,利用新型技術完善防偽體系。
校對 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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