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捐贈收入要交企業(yè)所得稅嗎?
公司接受捐贈資產計入“營業(yè)外收入”科目時,公司應按照企業(yè)所得稅稅法的規(guī)定,將其捐贈收入計入企業(yè)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足額繳納企業(yè)所得稅。
公司接受捐贈資產的會計處理,需要根據公司接受捐贈貨幣資產和非貨幣資產,以及捐贈方的實際情況,分別計入營業(yè)外收入和資本公積,進行不同的會計處理。公司接受捐贈資產的會計準則和稅法規(guī)定基本趨同,則雙方沒有稅會差異。
公司接受捐贈資產計入“營業(yè)外收入”的會計處理。按照會計準則的規(guī)定,公司接受的捐贈資產符合確認條件的,應確認為當期損益。我們知道,公司接受捐贈的資產,一般分為貨幣性資產捐贈和非貨幣性資產捐贈。公司取得的貨幣性資產捐贈在進行會計處理時,需要按照實際獲得貨幣資金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科目,貸記“營業(yè)外收入—接受捐贈貨幣性資產價值”科目。
公司取得的非貨幣性資產捐贈在進行會計處理時,需要根據接受非貨幣資產的實際狀況,分別借記“固定資產”“庫存商品”“無形資產”等會計科目,如果一般納稅人存在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同時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貸記,“營業(yè)外收入—接受捐贈非貨幣資產價值”科目。
公司接受的非貨幣資產捐贈,應準確確認其資產的入賬價值,即根據雙方簽訂的捐贈合同約定的資產價值,接受捐贈開具收據的收款金額,以及收到捐贈方開具發(fā)票的金額等確認接受捐贈非貨幣資產的入賬價值,并進行會計處理。如果捐贈方沒有提供捐贈資產的價值,則接受捐贈的公司需要按照公允價值(市場價值)入賬。
公司接受捐贈計入“資本公積“的會計處理。按照會計準則的規(guī)定,公司接受控股股東、控制股東的子公司或非控股股東直接或間接捐贈、代為償債、債務豁免,且已經表明控股股東或非控股股東對公司的資本性投入,那么,需要將其利得計入所有者權益(資本公積)。
公司接受控股股東或非控股股東捐贈的貨幣性資產和非貨幣性資產,分別借記“銀行存款”“庫存商品”“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等會計科目,貸記“資本公積—資本溢價”科目,同時根據捐贈方提供的入賬憑證的價值入賬,捐贈方沒有提供入賬價值的憑證的,公司收到的捐贈資產價值按照市場價值(公允價值)入賬。
需要強調的是,公司收到的與公司日常生產經營活動相關的補助,需要根據經濟業(yè)務的實質,計入其他收益或沖減相關的成本費用;與企業(yè)日常活動無關的政府補助,計入營業(yè)外收支。對于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公司應當選擇采用總額法或凈額法進行會計處理,即總額法計入其他收益或營業(yè)外收入,凈額法沖減相關成本費用或營業(yè)外支出。
總之,公司接受捐贈資產價值的會計處理,需要根據公司收到捐贈資產的性質和捐贈方的實際情況來確定,并借記銀行存款、固定資產等資產類科目,分別貸記營業(yè)外收支、所有者權益(資本公積)、其他收益或沖減相關的成本費用等會計科目。捐贈資產的財稅處理沒有稅會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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