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的兩種形式是什么?公司合并有兩種形式,分別是吸收合并,即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新設合并,即二個以上公司合并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為新設合并,新設立的公司繼承前公司的資產(chǎn)和負債。
合并的程序如下:
1、合并各方公司董事會擬定合并協(xié)議。
2、合并各方股東會對合并協(xié)議內容做出決議。
3、報有關部門批準。
4、編制資產(chǎn)負債表和財產(chǎn)清單,確定各方在合并后公司中出資比例。
5、公告合并事宜,對提出要求的債權人的債權給予清償或提供擔保。
6、進行合并,對公司資產(chǎn)進行調配、對人員重新作出安排、對公司機構進行整合。
7、對公司章程進行修改、或重新制定,進行工商變更登記或重新登記,進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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