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折舊起始和結束時間:
實務中,企業(yè)一般應按月計提固定資產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提折舊從下月起計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照提折舊從下月起不提折舊。
固定資產提足折舊后,不論能否繼續(xù)使用均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也不再補提折舊。
相關規(guī)定是這么要求的:
1、納稅人的固定資產,應當從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提折舊;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應當從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提折舊。
2、固定資產在計算折舊前,應當估計殘值,從固定資產原價中減除,殘值比例在原價的10%以內,企業(yè)自行確定;由于情況特殊,需調整殘值比例的,,應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3、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和折舊年限,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相關折舊公式如下:
年固定資產折舊率=固定資產原值-固定資產預計殘值÷使用年限
月固定資產折舊率=年固定資產折舊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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