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交稅費印花稅怎么做分錄
(1)、不通過“應交稅費”科目核算:
借:營業(yè)稅費
貸:銀行存款或現(xiàn)金等
(2)、通過“應交稅費”科目核算:
計提:
借:營業(yè)稅費
貸: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繳納:
借: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或現(xiàn)金等
(3)、繳納以前年度印花稅的處理: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銀行存款
因為是屬于以年度的支出,不能計入當期的期間費用。如果是當年度當期的計提,則做如下會計分錄:
借:營業(yè)稅費
貸:應交稅費—應交印花
印花稅的征稅范圍:
(1)、稅法所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列明的合同:
借款合同、融資租賃合同、買賣合同、承攬合同、建筑工程合同、運輸合同、技術合同、租賃合同、保管合同、倉儲合同、財產保險合同、土地使用權出讓書據(jù)、土地使用權、房屋等建筑物和構筑物所有權轉讓書據(jù)(不包括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和土地經(jīng)營權轉移)、股權轉讓書據(jù)(不包括應繳納證券交易印花稅的)、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轉讓書據(jù)。
(2)、產權轉移書據(jù);
(3)、營業(yè)賬簿。
、印花稅的計稅依據(jù)
(1)、應稅合同的計稅依據(jù),為合同所列的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
(2)、應稅產權轉移書據(jù)的計稅依據(jù),為產權轉移書據(jù)所列的金額;
(3)、應稅營業(yè)賬簿的計稅依據(jù),為賬簿記載的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
(4)、證券交易的計稅依據(jù),為成交金額。
(5)、應稅合同、產權轉移書據(jù)未列明金額的,印花稅的計稅依據(jù)按照實際結算的金額確定。
計稅依據(jù)按照前款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按照書立合同、產權轉移書據(jù)時的市場價格確定;依法應當執(zhí)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確定。
(6)、證券交易無轉讓價格的,按照辦理過戶登記手續(xù)時該證券前一個交易日收盤價計算確定計稅依據(jù);無收盤價的,按照證券面值計算確定計稅依據(jù)。
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1)、應納印花稅=計稅依據(jù)X適用稅率;
(2)、同一應稅憑證載有兩個以上稅目事項并分別列明金額的,按照各自適用的稅目稅率分別計算應納稅額;未分別列明金額的,從高適用稅率。
(3)、同一應稅憑證由兩方以上當事人書立的,按照各自涉及的金額分別計算應納稅額。
(4)、已繳納印花稅的營業(yè)賬簿,以后年度記載的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計算應納稅額。
印花稅的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納稅人書立應稅憑證或者完成證券交易的當日。
證券交易印花稅扣繳義務發(fā)生時間為證券交易完成的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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