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拱北海關官網(wǎng)顯示,南京加加悅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下稱“加加悅”)因出口貨物商標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被拱北海關隸屬貴港珠澳大橋海關實施行政處罰,罰款88元。
公示信息顯示,2021年7月13日,加加悅委托珠海市安泰通關物流有限公司以一般貿易方式向港珠澳大橋海關申報出口貨物一批,報關單號為578820210881639523。
經(jīng)海關查驗發(fā)現(xiàn),實際到貨中有帶有“adidas及圖形”標識的運動短褲5條、帶有“adidas三葉草(圖形)”標識的運動短褲5條、帶有“NIKE及鉤圖形”標識的運動短褲5條,涉案貨物的總價為735元。
商標權利人阿迪達斯有限公司、耐克創(chuàng)新有限合伙公司認為上述貨物屬于侵犯其“adidas及圖形”商標專用權、“adidas三葉草(圖形)”商標專用權、“NIKE及鉤圖形”商標專用權的貨物并向港珠澳大橋海關提出采取知識產(chǎn)權保護措施的申請。
港珠澳大橋海關認為加加悅出口的貨物所使用的“adidas及圖形”“adidas三葉草(圖形)”“NIKE及鉤圖形”標識與商標權利人注冊的“adidas及圖形”“adidas三葉草(圖形)”“NIKE及鉤圖形”商標相同,且事先未經(jīng)商標權利人許可,根據(jù)規(guī)定屬于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的商品。加加悅的行為已構成出口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貨物的行為。
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港珠澳大橋海關決定沒收上述侵權貨物并對加加悅處以罰款88元。
(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據(jù)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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