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接權是非常重要的一項權利,一般來說鄰接權是跟著作權相鄰的權利,但是兩者又是存在很多的區(qū)別的,所以一定要分清楚,鄰接權一般是有種類之分的。那么,電影膠片屬于鄰接權的客體嗎?下面就由知春路網(wǎng)小編來為您介紹,希望能夠幫助到您。
一般不屬于,鄰接權的客體是作品傳播過程中產生的成果。我國《著作權法》規(guī)定的鄰接權有四種,即:出版者權、表演者權、錄制者權和廣播電視組織權?!吨鳈喾ā返谒恼掠盟墓?jié)分別規(guī)定了這四種鄰接權。鄰接權是與著作權相鄰的權利。出版者權,指圖書、報刊出版者享有的權利,主要有版式設計專有權、專有出版權;表演者權是指表演者享有的權利,表演者包括演員、演出單位和其他表演文學、藝術作品的人,表演者權的客體是表演活動;錄制者權是指錄音錄像制作者享有的權利,錄制者權的主體包括錄音制作者和錄像制作者,客體是錄制品,包括錄音制品和錄像制品;廣播電視組織權也叫播放者權,是指播放者享有的權利,播放者包括廣播電臺和電視臺,客體是播放的廣播或電視,而不是廣播、電視節(jié)目。鄰接權包括財產權和人身權,其中人身權的保護沒有期限,而財產權的保護有期限。
(一)權利產生的原因不同。狹義著作權的產生是基于作品的創(chuàng)作,而鄰接權的產生一方面是基于對作品的傳播,另一方面,基于對一些尚未達到獨創(chuàng)性要求但具有保護價值的客體提供保護。
(二)權利主體不同。狹義著作權的主體主要是自然人,而鄰接權的主體除表演者外通常是社會組織。
(三)權利客體不同。狹義著作權的客體是具有“獨創(chuàng)性”的作品,而鄰接權的客體是傳播作品過程中所產生的勞動成果,不要求其具有“獨創(chuàng)性”。
(四)權利內容不同。狹義著作權的內容包括財產權利和人身權利,而鄰接權中除表演者外,不包括人身權利。
(一)出版者權;
(二)表演者權;
(三)錄音錄像制作者權;
(四)廣播組織權。
《著作權法》
第三十一條 圖書出版者對著作權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合同約定享有的專有出版權受法律保護,他人不得出版該作品。
第三十八條 表演者對其表演享有下列權利:
(一)表明表演者身份;
(二)保護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三)許可他人從現(xiàn)場直播和公開傳送其現(xiàn)場表演,并獲得報酬;
(四)許可他人錄音錄像,并獲得報酬;
(五)許可他人復制、發(fā)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制品,并獲得報酬;
(六)許可他人通過信息網(wǎng)絡向公眾傳播其表演,并獲得報酬。
被許可人以前款第(三)項至第(六)項規(guī)定的方式使用作品,還應當取得著作權人許可,并支付報酬。
以上就是知春路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電影膠片屬于鄰接權的客體嗎的相關法律知識了。綜上可知,電影膠片是不屬于鄰接權的客體的,因為不符合客體的規(guī)定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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