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取名很關鍵。許多人糾結是單字好,還是多個字好,知春路知識產權商標注冊網為大家分析了一下它們的利弊,如有需求,請聯系我們。
商標法第九條規(guī)定,申請注冊的商標,應當具有顯著特征,便于識別,不能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其中,“具有顯著特征,便于識別”指的就是商標的顯著性,是指該標志使用在具體的商品或服務時,能夠讓消費者能夠建立起該標志與商品或服務來源的聯系。
單字商標:難注冊
一個字的商標缺乏顯著性的概率更大,注冊難度大。目前為大眾所熟知的一個字的商標并不太多,比如“雕”牌,這個商標的名稱僅僅只是單個文字,但是商標整體注冊和使用并非只有文字元素,還有一只展翅飛翔的雕,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商標的顯著性。
如果申請人實在想要申請單字商標,也可以結合圖像元素,增加顯著性。
2-3字的商標:最普遍
2-3字的商標時最常見的情況,比如:小米、聯想、去哪網、外婆家、餓了么。這個長度的商標如果取詞簡單,很方便記憶,對后續(xù)推向市場有利。
但是,由于商標申請數量逐年遞增,導致能用來注冊成為商標的中國常用漢字越來越少,為了不與在先注冊的商標構成近似,商標的取名也可能會長一些,3-5個字的商標會越來越多。
3-5個字的商標:好發(fā)揮
上面說過商標取名的趨勢是3-5個字的商標可能會越來越多。在取名的時候,3-5個字的商標名稱在表明含義和避免近似度上有更大的發(fā)揮空間。比如:加多寶、鮮橙多、農夫山泉、三只松鼠等。
3-5個字,還可以造疊詞類的商標名稱,可以是:ABB、BBA式,也可以是AABB式、ABAC式等。比如:娃哈哈、拼多多、職來職往。
3-5個字,成語類的商標名稱也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商標取名并非越長越好
一是難記憶,太長的名字元素多,記憶難度自然就大。
二是文字越多反而會導致商標的顯著性構成不足。對于過于復雜的文字商標,因為消費者難于記憶而無法發(fā)揮指明商品來源的功能,反而導致事與愿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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