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歐盟法院對巴西商人卡洛斯-莫雷拉與巴黎球員內馬爾的商標糾紛案做出了判決,內馬爾獲得了勝訴,內馬爾商標歸其本人所有。如果喜歡知春路知識產權的文章,可以關注知春路知識產權商標查詢官方網站 網,更多精彩的資訊等著您!
事情起因于2012年12月,當時內馬爾還效力于巴西桑托斯。巴西商人卡洛斯-莫雷拉用Neymar, Neymar Footwear 和 NJR Neymar JR注冊了商標,用于自己的體育用品。2016年,已經身為巴薩球員的內馬爾想要注冊自己的品牌,卻發(fā)現自己的名字已經被注冊過。于是,內馬爾請求歐盟知識產權局撤銷卡洛斯-莫雷拉注冊的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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